鰻苗捕撈漁期即將結束 3月起至10月底禁捕鰻苗

維護鰻魚資源,農委會漁業署去年公告進行鰻苗捕撈漁期的管制措施,除花蓮縣、台東縣以外,其他縣市每年由3月1號開始到10月31號為止,禁止在距離岸邊三浬內海域、潮間帶及河口水域,用任何方式捕撈鰻苗。漁業署指出,102年的鰻苗捕撈漁期即將結束,3月1號開始將全面落實管制措施,如果發現有違反規定捕撈鰻苗,將依規定處以3萬元以上、15萬下以下的罰鍰。

近年來受到全球氣候變遷以及過度捕撈的影響,台灣沿海地區鰻苗的數量有減少的趨勢,為了維護鰻苗資源永續發展,農委會漁業署去年九月份訂定「鰻苗捕撈漁期管制規定」並且正式公告,每年的3月1號開始到10月31號為止,除了花蓮縣及台東縣,其他縣市禁止在距離岸邊三浬內海域、潮間帶及河口水域捕撈鰻苗。

漁業署組長王正芳表示,102年的鰻苗捕撈漁期即將結束,3月1號開始實施管制措施。王正芳說:「因花蓮台東還有其他鱸鰻的捕撈,所以才同意它繼續捕撈」。

漁業署已經協調海巡署配合,加強查緝,如果在禁漁區違規撈捕鰻苗被查獲,會處以3萬元以上、15萬元以下罰鍰。至於禁漁期間為什麼以由3月開始?漁業署是參考過去幾年各月份鰻苗漁獲統計,發現漁民每年捕撈鰻苗主要從10月份開始到隔年的4月底,每年3月起禁捕粗估可以確保6%到10%的鰻苗有成長的機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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